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委简介 >> 管理条例

团委是一个面向全院学生的团学组织,在学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团委的工作秩序,更好的为全院各系各社团服务,我们制定了如下管理条例试用实行。

办公室

一、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的第二节下课和下午6:00~7:00(特殊情况下除外),如有工作需求请在以上时间内联系本部门,其他时间我部将不受理工作。

二、材料申请、归还

1、由于本部门负责管理的材料有限,借材料时请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而行,并写明申请的材料数量、注明归还时间并戴上工作牌来领取,程序如下:提交书面申请书→由团委老师签字或盖章→找本部门成员领取(社团申请物品由社团联合会负责)

2、为方便活动的举行,请最少提前一天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将材料于三天内归还,材料需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我们将依照损坏程度要求其进行赔偿;如申请的物品没有在我部管理范围内,我部将不受理。

三、月总结和月计划的上交问题

请各系各部门于每月的四号前,把上月总结和本月计划(各系应综合本系各部门工作,上交一份的计划和一份总结)交到团委学生办公室,过期我部将不受理,期末须交学期总结和下学期计划。这将作为五四评优的考核标准,请各系各部门重视。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方面

1、请各系和社团如需要打印材料的请自备纸张并要有各系团总支书记签字和盖章,社团要有社团联合会会长签字和盖章。

2、使用电脑要做好登记,不登记的后果由使用电脑的当事人负责。

组织部相关物品及工作管理:

一、借团徽、团旗、院旗须书面申请,3天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期。所借物品要妥善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二、每次召开各系组织部会议,各系代表须准时到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各系需补办团员证的,请将名单、人数及所需费用、照片统一在组织部值班时间(周三20:00-21:00)上交,上交资料后,请于下周星期三课间签到时主动到院团委组织部领回新证。

四、各系每个月的总结和计划须在每个月的5号前上缴到组织部,期末须交学期总结和下学期计划。上缴情况将作为五四表彰的考核标准。

五、按时交纳团费,不拖欠。不交团费的团员将被取消五四评优的资格。各系组织部做好交费记录,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缴院组织部存档。(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团费的班级须向我部书面申请延期,并注明延期原因。)

宣传网络部

租借、悬挂横幅需注意:(详见《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学组织悬挂横幅管理办法》和《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学生组织在校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品管理办法》)

一、租借镜框、展板和我部的宣传品时请认真填好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二、各组织所有会议、活动、晚会结束后请务必在3天内主动将横幅及时收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收回须向院团委宣传网络部书面申请延期)。

三、在校区内悬挂横幅,内容必须合法、健康、积极向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法律、法规、党的宣传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及校园秩序的言论,不得传播黄色淫秽、封建迷信等各种有害信息,不得利用校园宣传品从事非法商业活动或妨碍校园环境观瞻与交通。

四、校园宣传品,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张贴、放置。

五、所悬挂的标语、展板及广告等宣传品,是指学校各学生组织,因工作、学习、生活需要,张帖、摆放在学校内的标语、展板、彩旗、广告、海报、通告、通知、启示等宣传品。

六、校园内所悬挂的横幅、标语,摆放的展板、广告、海报、通告、通知、启示等物品在所在期限内,为保持校容校貌要定时维护,过期宣传品因主动及时收回。

文娱部

文娱活动举办程序

一、所有文娱活动须提前将方案上交到本部,经通过、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各项活动在结束后一星期内将总结、上报材料(附加图片和获奖情况)。

三、每月28号前各系须将月总结和计划上交到本部。期末需交学期总结,下学期计划。

四、举办露天舞会,各系每年举办一次;舞会必须有主题且材料齐全;舞会要有创新,节目形式可多样化。

五、关于本部门所通知的任务各系应及时完成。

六、如不按照以上程序执行,则取消参与“五四评优”资格院团委各部不给予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本部工作细则,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以便开展好各项活动。

社会实践部

为了加强学院俱乐部的管理,现制定以下制度:

(1)使用俱乐部的部门、班级、个人需要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俱乐部上的物品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可随意移动,若不慎将俱乐部上的物品损坏,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3)借用俱乐部的物品需要向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提交书面申请,物品借出需借出负责人登记,归还时也需借用负责人登记签名,若将借出的物品损坏或丢失要进行相应赔偿。

(4)俱乐部上的主控制室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若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强行进入的,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请出俱乐部。

(5)租用俱乐部需交纳费用(50个人以内50元/次,50人以上80元/次,超过100人的按100元计算),且不能带酒和食品上俱乐部食用,并在使用完俱乐部后,负责进行清理俱乐部的卫生工作。(附:交费是除三大组织以及各系部的学生会以外的组织和个人)

(6)凡是上俱乐部的人员不能抽烟、穿拖鞋或者背心以及球服不听工作人员劝言的,工作人员有权决定是否再给其组织使用。

使用俱乐部办理手续的程序:提交书面申请书—>相关老师签字同意(盖章)—>使用俱乐部后交费(经手人开发票)—>负责人做相关登记。

:凡申请、租用俱乐部以及俱乐部上音响等物品时,需提前三天向院社会实践部提交申请书,由社会实践部安排,如没有提前三天向社会实践部申请书,社会实践部安排不来的不与受理。

策划外联部管理条例:

1、学院里的商业设点活动必须向老师提出申请,并向我部提交申请。

2、学院里的商业横幅由我部门管理,带有明显商业性的横幅,不允许横挂。我部有权利要求其拆掉该横幅。

以上为本条例全部内容,请各系、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我们将按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

素质拓展部

一、为了完善办公室的工作体制,提高工作效率,使我部更全面的发展,特拟定工作制度如下:

1、每周安排部门成员检查团课,并对团课质量做出评价,提高团课质量。

2、11级及上团课的班级每个月至少上两次团课,并保证团课人数,质量,上报材料清晰规范。

3、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晚上9:20将上个月交上报材料、并包含电子档到本部门。

4、如果班级的团课不能按时完成,并且团课材料部规范,则降低班级在“创新争优”评优的资格。

5、本部门的成员(包括素质拓展室外课辅导员)不得私自将素质拓展游戏外漏,违者将被严重处理。

6、素质拓展室外课辅导员必须遵守素质拓展室外课辅导员管理条例。

9、本部门道具,物品一律不外借。

新闻网络部

1.负责团委网站的制作、宣传、更新

2.通过学院团委各个微博、博客等进行宣传

3.负责学院网站内大小活动的新闻搞更新

4.负责团委各个活动的摄影记录

共青团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